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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江苏新高考招生政策“大调整”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2008江苏新高考招生政策“大调整”
作者:太湖明珠… 文章来源:祝筱筠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4-23 16:00:31

●本科门槛降为1B1C

●专科改为一批录取

●照顾分值减半

●高校自主权扩大 

  4月22日,江苏省教育厅正式宣布今年江苏普通高校招生、考试、录取等方面的有关内容。据悉,与往年相比,今年江苏高校招生在录取批次、选测等级、政策性加分和高校招生自主权等四个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调整。

  据介绍,今年专科招生从往年的专一、专二两个录取批次调整为一个批次。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可填报7所院校,征求平行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,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。本科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与往年相同,保持不变。关于本三院校的选测等级,此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调整。按照原来的政策,本科的报考起点为“2B”,现在调整为“1B1C”,降低了门槛。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说,从以往江苏本三批次录取情况看,由于按民办机制收费,部分考生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可能放弃填报本三志愿,同时考虑到江苏省今年考生报考人数减少等实际情况,所以决定将本三批次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,作出相应调整。

  同时,今年对政策性照顾分也做了“减半执行”规定。由于2008新高考的总分由750分调整为440分,往年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分值明显偏大。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,对各类政策性照顾分的分值减半执行。若同一考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时,只可享受最高分值一项,但是,照顾分可以与学业水平测试规定的“6A1合格加10分”奖励分累加执行。

  此外,今年的高校招生自主权明显有所扩大。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,对特征分在同批省控线上、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,由高校提出申请,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,可由高校自主录取。同时,对于选测科目等级达到1B1C且特征分较高的考生,允许本二批次高校自主录取。(祝筱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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